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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記者 肖莉
保險法修訂版即將出爐。在股災、天災并發的保險市場,拓寬投資渠道、取消“境內優先分保”、償付監管以及金融混業可能展開等熱點,成為最受市場關注的話題。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25日至29日舉行,會議將審議保險法修訂草案,擬拓寬保險資金運用范圍;而日前,中國保監會向國內保險企業下發了《關于征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草案)意見的通知》,要求各保險企業于9月15日前將意見反饋給保監會法規部。新的保險法出臺已近在眼前。
保險資金拓寬投資渠道
“追認既成事實”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2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對保險法修訂草案作說明時表示,考慮到保險資金運用既要滿足行業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又應兼顧安全和穩健原則,修訂草案適當拓寬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
他舉例,修改內容包括將現行保險法規定的“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修改為“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增加了規定保險資金可以投資不動產。
事實上,保險資金投資股票、基金等早已被突破。近年來,保監會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和保險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結合現行保險法“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的規定,先后出臺了《保險公司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保險外匯資金境外運用管理暫行辦法》、《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但老的保險法一直沒有對此進行修改,現在的修改是對既成事實給予合法身份。”一位保險業專家昨天表示道。
據公布,目前國內已有中外資保險公司100多家,保險業總資產約3萬億元。2007年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2.7萬億元,這個數字是2000年的10.5倍。
擬取消“境內優先分保”
中再上市遭遇挑戰
據悉,根據此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保險法修訂草案,我國再保險政策規定擬作出調整:取消現行保險法中關于“境內優先分保”的規定。
再保險即“保險的保險”,保險公司把自身承擔的風險責任部分或全部分攤給其他保險公司,達到分散風險穩定經營的目的。
根據我國現行保險法第103條、104條分別規定,保險公司需要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的,應優先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監管機構有權限制或禁止保險公司向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辦理再保險分出業務或者接受中國境外再保險分入業務。
但這一“保護”國內再保險企業的做法,受到了國際市場的質疑。根據加入世貿的承諾,至2006年底,我國再保險市場已完全實行商業化運作。且再保險業務的跨境交付,在國民待遇方面并未加以限制。境內優先分保的規定似與入世承諾不符,因此,保險法修訂草案刪去了現行保險法第103條、104條。
為履行入世承諾,此前我國已取消了中資再保險公司享有20%法定分保的做法,法定分保業務不得不通過各種渠道轉為商業分保。
目前,國內只有中國再保險集團一家中資再保險商,德國慕尼黑再保險、瑞士再保險、美國通用再保險等知名外資再保險商都取得在華營業牌照,在國內直接經營人民幣業務。
事實上,在國內今年災難連連的情況下,“境內優先分保”已不再是塊肥肉。知情人士透露,今年惡化的投資環境也影響到中再集團的整體盈利能力,而此前惟一為集團貢獻利潤的中再財險,今年也因災害頻發可能無法再次提交如過去兩年的漂亮答卷。中國再保險的上市已受到挑戰。
保險業人士還告訴早報記者,去年大力在中國拓展業務的瑞士再保險,也嘗到苦頭。根據據瑞再7月23日發布的公告,來自瑞再馬來西亞分公司的陸勤(Qin Lu)被任命為瑞再北京分公司總經理,其前任林瑞江已于7月22日正式結束了其在瑞再的供職,目前去向不明。
關于瑞士再在中國的高管大換血在國內保險業引起了紛紛擾擾的猜測,一個說法是這場人事大變動最終的導火索,在于今年以來的數次自然災難。
據中國保監會統計,今年已經發生的數次自然災害的預估總賠款在100億元左右。從年初的南方雪災到四川大地震,瑞再承擔了很多大型項目的“首席再保險人”職責,其或許承擔其中很重要的賠款責任。
專家分析稱,境內優先分保政策取消之后,我國保險服務貿易應會繼續體現為逆差,形勢更為嚴峻,保險業必須采取更積極有效措施來改變再保險市場發展滯后的局面。